川辦發〔2023〕19號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省政府有關部門、有關直屬機構,有關單位:
《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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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.pdf
?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3年7月5日 ?
政策解讀:
?1.《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》解讀
?2.一圖讀懂《四川省長江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》